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生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5-10-10 10:11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生须在仔细阅读校发《研究生手册》并严格遵守其中相关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遵守本规定。       
一、一般教学规定:
1.         注册:每学期开学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按时注册,不能如期返校者务必请假。
2.         选退课:根据研究生院安排,每学期开学初在研究生院网上选课系统选退课;如果有的课在网上选课系统里没有,请在选课时间内到中心研究生办公室登记注册。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每学期必须填写选课确认单(经过导师签字确认)交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3.         第一学年每学期所选课程(不包括政治、英语课)不得低于三门,不得超过四门,但硕博连读的博士生除外。
4.         选导师/专业:时间为入学后第二学期的四月份,由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
5.         第一年第一学期必修中心开设的基础课程,第二学期开始可以在光华、经院、清华经管学院修课,中心承认学分;第二学年以后所选课程需经导师同意,在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6.         重修:不及格后重修者,如重修成绩及格,则最终得分为70分;已及格者不可重修。
7.       奖学金:评选依据为学习成绩(主要为必修课成绩,如果选课后未考试,不能参加评选;有不及格科目者不能参加评选;第一学年中心要求的必修课未修完者不能参加评选)、 参与公益活动、科研情况等。中心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
8.         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时间为一年级第二学期末。
9.         博士生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上旬,考试科目为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三门考试均及格者方为合格。若有不及格的科目,可在第二年重新补考一次;补考任意一门仍不及格者,中心将劝其退学。
10.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需提前一学期提出申请。
11.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时间为每年10月下旬,一般应在3月份完成论文,4月上旬送审,答辩时间在4月下旬。
12.     博士论文答辩将实施匿名评审制度。
13.     提前毕业:中心允许学生提前一年毕业。提前毕业的同学须提前一学期向中心研究生教务提出申请,并遵照研究生院有相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
 
二、中心集体活动
1、全体学生大会
2、中心组织的重大晚会(中秋晚会、元旦晚会等)
3、中心组织并通知参加的学术活动
 
三、服务要求
根据学校规定,每个学生每年必须有一周的义务服务时间。中心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的公益活动(一周/年),活动由班长组织安排并统计参加次数,奖学金及其它奖励的评选指标之一将考虑学生在中心参加服务活动的情况。
 
四、请假制度
中心将严格执行《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的各项请假制度,同时要求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践及参与其它任何活动必须经导师同意(第一学期经过班主任同意),并在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备案,未经允许擅自离校者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硕博连读
     1、有硕博连读意愿硕士生,可于每年10月份到北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硕博连读登记表》,详细填写后向中心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表格下载地址:http://grs.pku.edu.cn/py/content/db_s09.doc
 2、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必须修完高级微观经济学Ⅰ、Ⅱ,高级宏观经济学Ⅰ、Ⅱ及高级计量经济学Ⅰ、Ⅱ,且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3、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须在申请前征得硕士阶段的导师和攻读博士时的导师(可以不是同一位老师)同意。
 4、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上旬,考试科目为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三门考试均及格者方为合格。
    5、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申请者可获得硕博连读资格,于第二年9月起正式转为博士生。
6、其它特殊情况,请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六、科研实习管理
每学期注册时须填写上一学期科研实习成果,包括发表文章、参与课题、参加实习等基本情况。(填写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固定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