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政策研讨会系列简报之二

发布日期:2014-12-29 01:26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简报2014年第091期(总第1186期)

 

背景介绍:2014年12月24日,作为“朗润•格政”系列活动之一,“退休政策研讨会”在朗润园致福轩教室举行。我们共分两期简报报告本次会议内容。本期简报报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教授、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中心杨燕绥主任、人社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张峻峰副所长的发言内容。

版权声明:未经允许,请勿全文刊发或转载本简报。如希望全文刊发或转载本简报,请联系tangjie@nsd.pku.edu.cn,并经主讲人本人审阅。

 

姚洋:退休问题讨论需要负责任的态度和细致的研究

北大国发院目前有两个调查——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和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都能给退休问题的微观研究提供数据。其中CHARLS是针对退休与养老现状做的调查,尤其值得研究人员深入挖掘。

退休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我们这一代人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婴儿潮,也就是大饥荒之后出生的一批人。这批人数量巨大。如果还按现行的退休年龄退休,对于社会而言不仅是劳动力方面的巨大损失,也使得养老成为沉重的负担。与此同时,中国劳动力的数量却在不断下降。在这样的人口形势之下,延迟退休可谓迫在眉睫。

这样一个在学术界达成统一认识的问题为何会招来骂声一片?我认为原因有四个。首先,中国的退休替代率很高,也就是说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不比工作时差多少。个人需要承担的养老支出较少,大多数支出由社保承担。其次,有些中老年人更注重照顾家庭,希望退休后照顾孙子孙女。再次,有劳动能力的中老年人在退休后还可以再就业,不仅坐享养老金,还能拿第二份工资。最后,由于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没有解决,一部分年轻人也对延迟退休持反对态度,害怕老人不离职使自己的就业压力更大。

因为这些反对声的存在,一些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对退休问题采取讳莫如深的态度。但“理不辩不明”,正因其敏感性和重要性,才更需要专家学者们以负责任的态度和细致的研究向公众阐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必要性。现在政策方面已经准备就绪,我们要做的不是说服执政者,而是说服公众来接受改革。

 

杨燕绥:退休政策不能再击鼓传花

退休政策的改革本来是要近期推出的,但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存在,为了实现“维稳”的目标不得不暂时推迟。现在的退休政策一言以蔽之就是“抱着定时炸弹,玩着击鼓传花的游戏”。即使改革暂时无法推行,将来也是必然会发生的。

公众对退休政策的理解存在两个误区。其一,大家普遍认为政府决定是否延迟退休,事实上这完全是由个人行为。个人如果想早退休,可以找出各种早退的理由,而不想早退休的则可以通过退休后再就业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真正由政府决定的是个人何时能领取养老金。其二,很多人看到反对延迟退休的声音很大,于是认为中国老百姓自己想早退休。事实上不是中国的老百姓比其他国家懒惰,而是因为现在所有的退休政策都鼓励个人提早退休。退休之后养老金上涨的速度比工资还快,延迟退休反而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这些政策都是历史形成的,没有及时调整。这基本属于政府不作为,在理论上叫政府失灵。于是中国的专家学者更应该认真细致地对此进行分析,不能因为害怕问题的敏感性而明哲保身,作壁上观。

从人口结构来看,中国已经开始快速进入老龄社会。这主要有两个历史原因。第一,在1959-1961大饥荒之后,人口增长率骤增,仅1962年一年新增人口就达到2800万人,这部分人今年正好在50-55周岁的区间内,其中女性已到退休年龄。2013年第一季度,个别地区退休人数是往年的150%,增长非常迅速。第二,人口骤增后中国就开展了计划生育,当时错误的把计划生育单纯地等同于“一孩家庭”,导致人口出生率出现断崖式下降,现在年轻劳动力不足。

一方面是史无前例的庞大老龄人口,一方面是短缺的年轻劳动力,两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养老保险账户入不敷出。财政部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就已经承认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了6亿元的缺口,当时人社部还对此给予了否认,但是从第二季度开始人社部也默认了这一事实,财政部则在每个季度都向公众报告养老基金的缺口。这些都意味着退休制度的改革已经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地步。

要对退休制度兴利除弊,不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OECD这些国家法定的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基本在65周岁左右,而实际退休年龄往往晚于法定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这就是合理的养老金结构促成的。从发达国家的养老金改革及发展趋势来看,在刚步入老龄社会阶段时,一般需要完善制度,建立起国民基础养老金,如英国的国民年金、德国的养老保险、美国的老遗残保障金等都属于此类。到了深度老龄社会后,必须调整结构,巩固国民基础养老金,建设个人养老储蓄账户。在这一阶段,靠提高在职人员的缴费比率来维持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就像拆东墙补西墙。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超级老龄社会,这个阶段要做的就是强化管理,相对降低国民基础养老金,提高个人养老储蓄收益和服务质量等。以上就是养老金改革的历史规律,是每个国家都无法回避的。

老龄社会的文化不是养儿防老,也不是孩子回家看看。五十年代三个诺贝尔经济学奖都跟老龄化有关,比如生命周期理论。这些理论告诉大家,老龄社会的文化是终身独立,要尽可能少的依赖孩子和政府,这样才有幸福和尊严。直到自己没有能力的时候,才需要从社会得到温暖。

中国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就是通过逐渐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引导劳动者增加工作年限、缴费年限,多积累养老金,改善老年生活。这一思路目前也已被国务院的领导所接受,最近出台的退休改革方案也是针对延迟领取养老金的。

改革方案设计的原则建议为“多缴多得、早减延增;企业减负、财政降压;个人选择、前后对接;解决老问题、规划新未来”。在2016-2030年间,可通过激进型(延退)和渐进型(减额)方案,到2031年实现男女65岁、累计缴费35年的领取全额基本养老金的政策目标。现在可以仍然允许50岁就能领养老金,但只能领到全额养老金的75%。随着年龄的增长,领取的比例也要提高。

除了这些主要的改革手段外,配套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要加强教育宣传,让公众了解真实的人口结构、养老金结构和老龄社会特征,让他们认识到目前的退休政策是难以为继的,同时也要培育公众终生自立的意识,这一意识正是老龄社会的文化基础。第二,要建立工资和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机制,纠正倒挂现象,保证工资增长率高于养老金增长率不仅可以促进推迟领取养老金,还可以改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第三,调整养老金结构。基础养老金用于保障基本生活,在这方面要降低企业费率和政府负担;个人账户的积累则用于改善生活,从而鼓励职工多工作多积累个人账户,提高老龄人口的消费能力。最后,调整产业结构和相关政策,促进大龄人员增加就业和灵活就业。这一做法不仅可以减少改革的阻力,也能减轻社会养老的压力,一举双得。大龄无业人员需要的工作具有以下特点:轻体力、距离近、非全日制、不用交全额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等。研究表明,增加大龄人员就业收入,可以带动青年就业,二者不具有替代关系。

 

张峻峰:有关退休问题的三个故事

本次会议的时机非常好。就在昨天,中央公布了《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细致的研究对探讨改革方案很有裨益。下面纯粹从个人的角度谈一些看法。

雷晓燕老师做的研究非常细,内容非常系统。最后她提出弹性的退休政策问题,非常值得我们认真地思考。我们国家现在的退休政策基本都是一刀切,不管什么行业几乎没有例外。这个问题实际上很早就提出了,但还是讨论的多,实际上没有实施过。

    都阳教授提到要把退休制度改革放在整个劳动力市场制度改革的框架中进行研究,这一点非常重要。事实上,政府部门在讨论具体改革措施时会存在一些割裂。不同部门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老百姓的利益,但由于角度不同,所倡导的政策也会有不同的效果。如果能够在不同的部门中构建沟通的桥梁,可能更有利于制定出有大局观的政策。

    我想和大家分享几个小故事。第一个故事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位四十多岁的公交车司机聊天,他告诉我他原来在电视台做记者,拿到一份养老金,后来又到一个企业里工作,又拿到一份养老金,而司机是他的第三份工作。所以他可以一边换工作,一边积累他的养老金。我当时听了非常感慨,这也是我第一次认识到原来一个国家的养老金制度还可以这样设计。

    第二个故事是我在美国的《国际先进论坛报》上看到的一篇文章,说的是美国一位医学杂志的主编已经102岁高龄,但仍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健康快乐地工作着。我看的时候也是很震撼,因为以前无法想象一位百岁老人仍能在工作岗位上发挥余热。

    第三个故事是我前不久参加一个国际研讨会时,一个欧洲跨国公司的负责人对高龄工人工作安排的介绍,他说他们企业内年龄最大的工人今年80岁,五六十岁的工人还有很多。为了保证这些工人有较好的工作条件,他们会采取一些灵活的制度安排,比如相对灵活的工作时间,可以选择早上班或早下班,也可以选择一天工作的小时数等,同时工作环境和条件也做了必要的调整。

我们谈延迟退休问题,除了从资金的角度去分析,似乎还要看工作性质和工作条件。后者往往决定了个人的退休意愿。以那位高龄的主编为例,如果他的工作是一个体力活,他还能坚持工作吗?以第三个故事中的企业为例,如果该企业强制要求每个工人每天工作12个小时,很多老年工人就只能早早退休了。

研究养老保险制度还有很多因素应该考虑,比如比较中国与欧美的养老制度时,仅仅比较制度本身是不够的,我也觉得有必要从中国与西方的社会文化角度进行分析。在欧美国家,“独立”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社会文化,子女成年后仍依靠父母照顾下一代的不多,所以“多劳多得”的养老金领取制度推行的社会障碍较小。但是中国的文化崇尚“尊老爱幼”,老年人照看下一代是很普遍的社会行为,有些老年人即便身体条件仍可工作,但因照顾下一代的需要,仍会选择不工作。在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时,这些因素也需要慎重考虑。

 

(应晓妮整理,唐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