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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国发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2016级本科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6-09-16 06:59 来源:
北大国发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2016级本科生招生简章
2016年9月更新
一、选拔标准和选拔方式
根据国际化、跨学科、精英教育的培养模式,同时依托国家发展研究院的雄厚师资,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将于2017年春季采取二次遴选的选拔方式进行招生,2016级北京大学本科生均可申请。招生人数30人。申请学生通过考核,可进入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学习。
(一)选拔标准:
1.申请学生须品行端正,具有明确的经济学研究兴趣,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性;
2.申请学生须是2016级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和已经降级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3.申请学生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并且全部成绩优良;
(2)大一第一学期已经完成以下课程,且成绩优良:
A.《经济学原理》(4学分,国家发展研究院开设) /《经济学》(4学分,光华管理学院开设)/《经济学原理(Ⅰ)》[3学分,经济学院开设。特别注意:选修《经济学原理(Ⅰ)》(经济学院开设)者需在大一第二学期选修《经济学原理Ⅱ》(3学分),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注:以上3组课程选修其一。
B.《数学分析(一)》课程(数学学院等院系开设)。
(3)大一第二学期已选修《数学分析(二)》、《线性代数》课程(数学学院等院系开设)。
注:关于《数学分析(一)》及《数学分析(二)》课程,经济与管理学部院系的学生可选修《高等数学(B)(一)》及《高等数学(B)(二)》代替。
(二)选拔办法:
国家发展研究院于2017年春季学期公布选拔信息,学生须在国家发展研究院网站提交转专业申请,并且完成学校要求的转专业手续。
1.初审:材料审核,确定笔试名单。
2.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由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组成面试委员会进行面试。
4.录取:面试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班人数不超过30人。
二、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学生转入国家发展研究院后原则上不降级)。
学分要求:完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
三、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学位授予
学生毕业时,完成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课程,学分修满并符合各项要求,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准予毕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时,完成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荣誉学位要求课程,学分修满并符合各项要求的优秀毕业生,颁发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荣誉学位证书。
四、先修课程要求
申请学生须认真阅读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培养计划,了解学习内容和难度。如果学生大一修完部分课程,大二进入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学习后可办理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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