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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院经济学双学位项目2017年招生简章(校内)
发布日期:2017-04-14 17:32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经济学双学位专业校内双学位
2017年招生简章
特别注意:
国家发展研究院双学位办公室将于4月21日(周五)18:30于二教105召开招生说明会,欢迎参加!
一、申请报名
1、招生对象:北京大学校本部和医学部(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及专科起点本科除外)15级、16级的本科生。招生人数450人。
2、报名资格:
(1)主修专业成绩绩点高于或等于2.5。
(2)本专业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成绩(重修及格则视为及格)。
(3)没有选择其他的辅修/双学位。
3、报名时间(具体流程见后表):
网上报名:2017年4月17日(周一)上午9:00—5月5日(周五)上午9:00
现场报名:2017年5月4日—5日(周四至周五)、5月8日(周一) 9:00--12:00、13:30—17:30
二、筛选与录取(具体流程见附1)
1、 初步筛选:双学位办公室将根据本年度报名人数确定招生比例,按照各院系绩点分年级进行筛选,初步录取部分学生,本年度录取将对大一、大二学生采用统一比例。
2、 录取查询:5月26日(周五)登录国家发展研究院报名系统查询自己是否通过审核初步录取。
3、 最终审核录取:2017年9月秋季学期开学学校教务部最终审核录取。若本学期出现:(1)不及格课程;(2)平均绩点低于2.5;(3)转系至国家发展研究院、光华管理学院或经济学院;(4)转系降级至2017级的;(5)有其他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将不会被录取。
特别说明:最终审核结果将在学校教务部审核结束后公布于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请务必于九月初登录校内门户查询本人最终录取结果。
三、教学方案(详见附2)
经济学双学位采用学分制,共要求44学分(18学分必修课程,26学分选修课程)。
要求学生自行修读先修课程:高等数学(B)(一)、高等数学(B)(二)[学生在双学位项目中修读的高等数学(B)(一)、高等数学(B)(二)课程(共10学分)可纳入经济学双学位选修课程学分]。
报名时以双学位录取的学生,如毕业时不满足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双学位的教学计划要求,但满足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辅修教学计划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在毕业证书上同时标注已完成的辅修专业。
四、学费标准
校内本科生学费为150元/学分,双学位教学计划44学分,,共6600元。
校内留学生学费为400元/学分,双学位教学计划44学分, 共17600元。
五、奖助学金
A 【2017年富邦助学金】【2017年新希望助学金】【2017年崔钧助学金】
简介:针对2017年入学新生提供专项助学金,主要面对品学兼优,经济较困难的学生。需要申请该助学金的学生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申请助学金将弹出申请表)。
B 【中国经济研究奖学金】简介:鼓励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学生,每年10名学生每人获得2000元—4000元奖励。
C 【钟国光社会服务奖学金】简介:鼓励热心社会服务学生,每年2名学生每人获得2000元奖励。
D 【中国金融四十人路劲奖学金班】简介:鼓励优秀的金融学生,每年20—30名学生每人获得4000元奖励(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有额外奖励)。
E 【冯燊均奖学金】简介:鼓励对国学有兴趣且成绩优秀的学生,每年4—5名学生每人获得5000元奖励。
F【国家发展研究院朗润青年奖学金】简介:奖励成绩优秀、在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每年14-16名学生每人获得3000元奖励。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参照校发2017第14号文件《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双学位须与主修专业同年毕业,不得延期。
联系方式:
电话:62758978 62753082
电子邮件:bqliu@nsd.pku.edu.cn
国家发展研究院主页:www.nsd.pku.edu.cn
报名地点:校内东北角朗润园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双学位办公室
附1:报名录取流程。
第一步
国发院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请于2017年4月17日(周一)上午9:00—5月5日(周五)上午9:00登录http://ss.nsd.pk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以校内双学位身份注册,与其他项目区别)。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内双学位学生管理细则》的最后一页。(见报名系统下载窗口)特别注意:去年报名过双学位的同学和申请过陈守仁基金的同学请一定不要以过去使用过的邮箱作为用户名,请一定更换用户名!
第二步
学校教务部网上报名
请校本部学生根据教务部通知登录校内门户,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北京大学校本部学生申请双学位报名表》及主修院系成绩单(含绩点,加盖院系教务章)。
第三步
国发院现场报名
《北京大学申请攻读双学位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医学部学生还需主修院系分管院长/系主任审核批准并盖章);《管理细则》请认真阅读后本人在签字确认页上签字。携带《报名表》、成绩单及《管理细则》的最后一页于2017年5月4日—5日(周四至周五)、5月8日(周一) 9:00--12:00、13:30—17:30交至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过期将不予接受。
申请助学金的同学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请填写相关选项,同时须提交《北京大学本科生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
第四步
录取
5月26日(周五)登录国家发展研究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被初录取。
第五步
交费
初录取后,每学期提供一次统一划扣学费机会,请关注国发院官网通知的每学期统一划扣学费时间,请在通知的划卡时间之前将与当前学期预计选修学分相应学费存入农行卡。
申请助学金同学首次缴费时暂不交纳学费。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经济学辅修教学方案
一、经济学辅修方案
(1) 北京大学主修专业为非经济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在读本科学生,按照学校《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可自行修读经济学辅修,经济学辅修学生应与主修专业同时毕业,完成经济学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及其主修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须在大学四年级第二学期开学五周内,向国家发展研究院提出申请学校在其毕业证书上同时标注已完成的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
(2) 经济学辅修采用学分制,共要求30学分(18学分必修课程,12学分选修课程)。要求学生自行修读先修课程:高等数学(B)(一)、高等数学(B)(二)。必修课程为: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选修课程可从国家发展研究院所开设的选修课中任选。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每学期选修主修和辅修课程总学分一般不超过25学分。
二、教学方案(详见附2)
附2: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双学位/辅修教学计划
一、教学方案
1、 经济学双学士学位方案
北京大学主修专业为非经济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在读本科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或二年级申请经济学双学位,经国家发展研究院录取,校内双学位学生可自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开始修读经济学双学位,且应与主修专业同时毕业。
双学位学生就读期间完成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且总学分绩点在2.0以上,符合获得双学士学位条件者,凭已获得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本科第一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授予北京大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证书。
经济学双学位采用学分制,共要求44学分(18学分必修课程,26学分选修课程)。要求学生自行修读先修课程:高等数学(B)(一)、高等数学(B)(二)。
必修课程: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
选修课程从国家发展研究院所开设的选修课程中任选。为保证学习质量,校内学生每学期选修主修和双学位课程总学分一般不超过30学分。
2、经济学辅修方案
北京大学主修专业为非经济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在读本科学生,按照学校《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可自行修读经济学辅修,经济学辅修学生应与主修专业同时毕业。
学生完成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及其主修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须在大学四年级第二学期开学五周内,向国家发展研究院提出申请辅修毕业申请,学校在其毕业证书上同时标注已完成的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
经济学辅修采用学分制,共要求30学分(18学分必修课程,12学分选修课程)。要求学生自行修读先修课程:高等数学(B)(一)、高等数学(B)(二)。
必修课程: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
选修课程可从国家发展研究院所开设的选修课中任选。为保证学习质量,学生每学期选修主修和辅修课程总学分一般不超过25学分。
二、授予证书
双学位:经济学双学位学士学位证书
辅修:学校在其毕业证书上同时标注已完成的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
三、课程要求
1.双学位/辅修 先修课程:10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00130201
高等数学(B)(一)
5
5
秋季
00130202
高等数学(B)(二)
5
5
春季
注:双学位学生可以选择在进入双学位项目前修读以上课程,亦可在进入双学位项目后修读以上课程。在双学位项目修读的以上课程学分可计入双学位选修课程学分。
学生修读数学分析(I)、数学分析(II)分别可以替代高等数学(B)(一)、高等数学(B)(二)课程。
2.双学位/辅修 必修课程:18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06232000
经济学原理
4
4
秋季
06232200
中级微观经济学
4
4
全年
06232300
中级宏观经济学
4
4
全年
06232400
计量经济学
4
4
全年
06234900
中国经济专题
2
2
注:(1)选修经济学院经济学原理(Ⅰ)(三学分)及经济学原理(Ⅱ)(三学分),则应当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四学分);若只选修其中一门,则仍需选修。选修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原理(四学分),则应当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四学分)。
选修国际关系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经济学原理课程不可以免修双学位经济学原理课程。
(2)选修国际关系学院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不可以免修双学位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课程。
(3)选修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计量经济学课程,不可以免修双学位计量经济学课程。
3.双学位 / 辅修 选修课程:(26学分)*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周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06233300
国际贸易
4
4
06233310
国际金融
4
4
06233400
货币银行学
4
4
06233420
金融经济学
4
4
06233500
发展经济学
4
4
06233550
公共财政学
4
4
06234700
产业组织
4
4
06234750
博弈论及其应用
4
4
06234830
劳动经济学
4
4
06234850
环境经济学
4
4
06234870
卫生经济学
4
4
06234880
法律经济学
4
4
06234950
新制度经济学
4
4
06235010
行为经济学
4
4
06236000
反垄断与管制经济学
4
4
06236050
城市经济学
4
4
06237010
金融计量
4
4
06237020
社会经济调查理论方法与实践
4
4
06237050
社会经济调查数据分析
4
4
06237070
创业管理
4
4
06238010
投资学
4
4
06238030
中国财政前沿问题
4
4
06238090
经济增长导论
3
3
06239000
博弈与社会
3
3
06239010
博弈与社会小班习题课
1
1
06239040
宏观经济与健康
3
3
06239060
社会公正与中国实践
3
3
06239070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
2
2
06239072
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
4
4
06239074
国际发展前沿:理论与实务
4
4
06239075
新结构经济学导论
2
2
06239077
期权、期货与衍生品定价
3
3
06239082
中国改革专题
2
2
06233370
战略管理学
4
4
06233590
公司金融
4
4
06233610
公司财务
4
4
06233630
市场营销
4
4
06235060
财务会计
3
3
06236010
财务报表分析
3
3
06236020
网络营销与经济信息战略
4
4
06236060
大国国家发展战略
2
2
06236090
低碳经济与碳金融
4
4
06238020
教育经济学
4
4
06238080
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
2
2
06239050
实证金融学
3
3
06239073
管理学经典选读
3
3
06239076
市场微结构模型专题
2
2
00131460
线性代数(B)
4
4
00132380
概率统计(B)
3
3
国家发展研究院的研究生生课程
选修过国发院开设的通选、公选课《新制度经济学》、《中国经济专题》、《社会经济调查理论方法与实践》等课程,则不应在双学位重复修读相应课程。
三、经管类大类平台课
按照学校修订本科生教学计划通知精神,国家发展研究院与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合作,推出以下大类平台课程:
基础类的平台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备注
1
中级宏观经济学
3-4个学分。三个单位将分别在春季及秋季开课。
2
中级微观经济学
3-4个学分。三个单位将分别在春季及秋季开课。
开放性的平台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
由经济学院牵头,2个学分。
2
卫生经济学
由国家发展研究院牵头,4个学分。
3
中级财务会计
由光华管理学院牵头,3个学分。
其中的基础类平台课,三个单位都分别开课,开课的时间可以协调展开。其中的一些可以进行集体备课。建设大类平台课的三个单位,将利用自己的师资力量和硬件设备等进行整合。
说明:
1、若学生选课不符合教学计划规定,应及时与国家发展研究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修课符合辅修/双学位的学分要求。
2、说明:本辅修/双学位项目按《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北京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研究院校内双学位学生管理细则》进行管理。未尽事宜,或教育部及学校另有新规定,将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届时再临时通知。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国家发展研究院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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