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张丹丹团队:留守儿童成年后是否更容易犯罪?来自监狱服刑人员的实证证据

发布日期:2024-03-21 03:19    来源:

留守儿童相较于非留守儿童,其成年后的入狱概率高出约1.8至2.5个百分点。教育水平较低和冒险行为均是成年后被判入狱的重要预测因素,共同解释了留守儿童高犯罪率的一半以上,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最为显著

原图根据201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共有6100万留守儿童,这一数字占所有农村儿童的38%,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2%。

“通过使用在服刑人员和外来务工群体中随机抽取的样本数据,我们发现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导致的童年期父母关爱缺席增加了男性成年后的犯罪倾向。”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教授张丹丹与其合作者2022年发表在行为经济学顶刊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上的研究文章揭示了这一结论。

文章称,随着1990年代和2000年代初期的留守儿童渐渐步入成年,中国的犯罪率也出现了显著上升。《中国法律年鉴》数据显示,从1982年到2014年,中国的刑事指控率经历了显著增长。

这一现象背后原因复杂多样,该研究着重探讨了另一种可能促使犯罪率提升的潜在因素——童年时期的留守经历及其对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长期影响。

事实上,留守儿童与犯罪率上升之间的关联已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却鲜有研究深入探讨二者之间的具体联系,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相关数据的匮乏。

为此,张丹丹团队2013年在中国一所男子监狱内进行了数据收集工作,该监狱内超过85%的服刑人员为农村外来人口。同年,团队也对监狱外普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抽样,进行了相同的问卷调查与经济实验。借助这一独特的个体犯罪数据,研究探讨了父母在孩子16岁前因外出务工而造成的缺席,即“留守”,是否与孩子成年后增加的犯罪倾向有关。

研究发现,留守儿童相较于非留守儿童,其成年后的入狱概率高出约1.8至2.5个百分点。即使考虑到家庭背景、个人特征以及地区因素,这种差异依然显著。

这些“被留下”的孩子们在教育程度上较低,同时更倾向于采取冒险行为。教育水平较低和冒险行为均是成年后被判入狱的重要预测因素。这些因素共同解释了留守儿童高犯罪率的一半以上,其中教育程度的影响最为显著。

研究背景

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促进了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迁移。特别是从1997年到2019年,进城农民工的数量从3800万激增至1.74亿。由于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这些农民工在城市中获得基本社会服务和福利方面面临重大障碍。这显著改变了中国农村的家庭结构,导致数以千万计的儿童成为“留守儿童”,他们通常由年迈的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照看,而一部分则生活在寄宿学校。

根据201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中国共有6100万留守儿童,这一数字占所有农村儿童的38%,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2%。除此之外,还有900万儿童因父母在另一个城市工作而留在一个城市,使得全国留守儿童的总数达到7000万。这一广泛的社会现象引发了关于其潜在社会后果的广泛担忧,特别是关于父母在引导儿童的发展和塑造其社会可接受行为方面的作用。

从理论上讲,家庭结构对青少年的行为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包括可能的犯罪倾向。社会控制理论(Nye, 1958)和社会纽带理论(Hirschi, 1969)强调了家庭结构,特别是父母的监督、控制及与子女的情感连接,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重要性。在这一背景下,留守儿童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家庭或教育问题,它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未来发展的广泛议题。

在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化,尤其是父母的迁徙行为,对子女的成长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父母的缺席,不仅在物质监护和情感连接方面留下了空缺,还可能削弱了家庭内部的监督和指导机制,进而影响到子女的社会行为和心理健康。事实上,研究表明,这种缺席感可能是孩子们产生犯罪倾向的一个关键因素。

具体来看,众多研究聚焦于父母迁徙背景下的儿童在教育和心理健康方面所面临的挑战。例如,Zhang等人(2014年)的研究指出,在中国一些贫困农村地区,相比于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儿童,留守儿童在教育进步方面处于明显劣势,尤其是在双亲均不在身边的情况下。Meng和Yamauchi(2017年)的研究也显示,留守儿童在健康和教育成就方面相比于非留守儿童面临更多的负面影响。此外,Shi等人(2016年)和Zhao等人(2017年)的工作发现,父母的外出迁移显著增加了留守儿童的心理社会问题,如焦虑、低自尊、情感和行为问题,以及社会交往能力的下降。

然而,对于这些留守儿童长大成人后的影响,目前的研究相对有限。值得关注的是,随着1990年代和2000年代初期的留守儿童渐渐步入成年,他们开始迁往城市寻找工作机会,成为中国城市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变化不仅对他们个人的福利和能力发展产生影响,也对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政策制定者对于这一群体早年经历如何影响其成年后的社会经济成就表示关注。

伴随着这批留守儿童的成长,中国的犯罪率也出现了显著上升。这一趋势的背后,既有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如大规模的农村向城市的迁移、独生子女政策导致的性别比例失衡、以及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竞争和收入不平等等因素,也有家庭背景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早年父母缺席对个体行为的长期影响。

为了分析留守导致犯罪的原因,该研究聚焦于风险偏好和时间偏好这两种与犯罪行为密切相关的行为倾向。早期研究表明,父母的陪伴能够减少青少年受同龄人冒险行为的影响,说明风险承担行为可能会因父母的缺席而受到影响。同样,父母的陪伴也与子女的时间偏好高度有关。

与先前将农村地区留守儿童与其父母未外出务工儿童进行比较的研究不同,该研究还包括了一个额外的对照组——随迁的孩子。这一比较尤为重要,因为研究目标之一是为政府政策提供依据,尤其是在父母带子女一同外出务工仍存在高成本的背景下,需要比较“随迁”与“留守”的长期结果。

数据来源

该研究使用的数据集结合了某监狱的男性服刑人员(n=299)和男性农民工群体(n=959)两个信息来源。非服刑人员样本的抽样借鉴了2012年的中国农村-城市迁移调查(Rural-Urban Migration in China)的抽样框构建。研究调查的监狱接收在珠三角被捕的服刑人员,因此农民工样本筛选在年龄、教育和就业行业方面代表该地区的男性农民工群体。

在这个由1034人组成的合并样本中,研究人员排除了关键变量缺失值的观测值(28个观测值),并为了专注于父母迁移导致的留守现象,排除了因其他原因(如离婚、父母去世)经历父母缺席的38个人。最终的分析样本为968人,包括678名男性服刑人员和290名男性农民工。

实证结果

研究探讨了由于外出务工引起的父母缺席对子女成年后犯罪行为的潜在影响。研究发现,与那些父母没有迁移,孩子未经历留守的家庭相比,留守儿童在成年后的入狱概率显著增加。具体而言,留守儿童相较于非留守儿童,其成年后的入狱概率高出约1.8至2.5个百分点。即使考虑到家庭背景、个人特征以及地区因素,这种差异依然显著。

此外,研究还考察了父母缺席的持续时间对子女犯罪行为的影响,并发现父母每多离开孩子一年,子女成年后的入狱概率平均会增加0.2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因素如婚姻状况、母亲的教育水平和认知能力,以及来自经济更发达省份的孩子,似乎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入狱的风险。

研究探讨了父母缺席,特别是由于劳动力流动导致的留守儿童现象,如何通过多个途径影响个体成年后犯罪的倾向。此前,社会学家一直强调一个完整的家庭结构对于儿童教育和追求社会优势的关键性,而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也揭示了家庭结构对儿童行为模式的显著影响。研究依据这些理论基础,重点分析了留守儿童面临的独特挑战和其对社会的长远影响。

首先,从教育获得方面来看,大量研究证实留守儿童的学业成绩普遍不及同龄的非留守儿童,无论是与未迁移家庭的孩子比较,还是与随父母进城的孩子相比。这种教育上的劣势延伸至成年后的教育水平。平均而言,留守经历每增加一年,成年后受教育年数减少约0.07年,凸显了父母缺席对子女教育成就的长期负面影响。

进一步,研究还关注了行为偏好和个性特征的变化,发现留守儿童在风险偏好上呈现更加冒险的倾向,尽管对风险的态度变化不显著,但他们做出高风险决策的概率显著增加。这些行为特征的变化,部分源于缺乏父母在成长过程中的引导和监督,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决策模式和个性发展。

教育成就和行为偏好如何共同影响留守儿童较高的犯罪倾向?研究显示,当考虑到教育和行为偏好后,留守经历与成年后入狱概率的直接关联减弱,表明教育成就和风险偏好在留守儿童犯罪倾向中扮演了中介角色。尤其是教育成就,作为最重要的中介因素,解释了留守对犯罪影响的主要途径。

最终,通过对留守经历、教育成就、行为偏好及个性特征的全面分析,研究者得出结论:父母的缺席不仅直接影响了留守儿童的教育和行为发展,而且还通过教育和行为因素间接增加了他们成年后犯罪的风险。

这一发现为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可以通过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资源、加强家庭与社会的互动,以及培养健康的行为习惯和个性特质,从而降低其未来犯罪的可能性,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注:该研究2022年发表在行为经济学顶刊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Lisa Cameron, Xin Meng, and Dandan Zhang, “Does being ‘left–behind’ in childhood lead to criminality in adulthood? Evidence from data on rural-urban migrants and prison inmates in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 2022, 202:675-693.

文:张帆
本文来源:财新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