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中国收入不平等及贫困问题的短期趋势:来自纵向家庭调查的证据

发布日期:2016-01-14 02:42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Short-term trends in China’s income inequality and poverty: evidence from a longitudinal household survey
(China Economic Journal Volume 8, Issue 3, 2015)
谢宇、张晓波、徐琪、张春泥

中国的收入不平等问题在过去的三十年间迅速加剧,但与此同时,总体贫困水平也有大幅减小。学术界关于不平等和贫困问题的研究,一方面在不平等程度的宏观趋势上仍有较大争议,另一方面对于微观层面的动态变化仍有深入研究的空间。此外,统计局(NBS)官方公布的基尼系数数据引来多方质疑。这篇文章利用微观层面的追踪调查数据,探究中国收入不平等和贫困程度的短期趋势与变化。

作者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包括2010年的基线调查和2012年的追踪调查数据集。CFPS是具有全国代表性的高质量追踪调查数据库,采用了多阶段内隐分层等概率抽样方法,其样本所在的 25 个省/市/自治区的人口覆盖了中国除香港、澳门、台湾外总人口数的 94%多。2010年的基线调查访问了14,960个家户和42,590个家庭成员,其中85.1%的家户都在2012年得到了追踪调查。在文中使用的收入变量是指家庭人均净收入,即家户总净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数,这一数据对自消费的农产品做了相应调整,在不同的数据来源间具有可比较性。因此,文中基于CFPS这一数据库的研究结论是对统计局官方数据的良好补充。

文章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收入不平等的趋势,第二部分研究贫困的趋势。关于收入不平等趋势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结论。首先,农村家庭平均收入低于城市家庭,但其从2010年到2012年间的增长速度高于城市家庭,因此农村-城市的收入差距在缩小,而且基于CFPS数据库的这一差距的绝对水平比统计局公布的要小。文中数据显示,2010年城市人均收入是农村人均收入的2.12倍,在2012年降低到1.53倍,而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分别是3.33倍和3.13倍,这一差异或许可归因于官方统计惯例中对于农民工的处理方式不够准确。其次,就趋势而言,CFPS和NBS数据都显示,总体平均收入在这两年间上涨了约30%,而且农村家庭的收入增长得比城市家庭更快。但增长率的差异在CFPS数据中更为显著,农村家庭收入增长率为58%,而城市家庭只有14%,同样的指标在NBS数据中分别为35%和27%。

随后,文章将总收入分为五个子类并分别来看各个子类收入的变化趋势:工资收入,农业与家户自营收入,房产收入,转移收入与其他收入。第一,工资收入是家庭总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即使对于农村家庭而言,工资收入也占总收入的一半以上。2010年到2012年,农村工资收入增长了43%而城市工资收入几乎不变。中国农村地区更高的工资收入增速是农村与城市收入差距缩小的关键因素。然而,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工资收入相对于非工资收入的重要性都有小幅下降,整体而言,工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2010年的70%下降到2012年的60%。第二,转移收入和农业与自营收入是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农村地区,转移收入的重要性较小,而农业和自营收入则解释了35%的农村收入增长,对于降低农村与市场的收入差距也很重要。第三,相比之下,房产收入和其他收入总共只占总收入的5%左右甚至更低,在解释收入不平等的趋势中作用不大。

就基尼系数而言,这篇文章发现2010年左右中国真实的基尼系数要高于官方公布的0.48,在全球居于高位。但是,更有意思的是,基尼系数在2010到2012年间有所下降,这是在自80年代中期以来迅猛增长过程中的重大逆转。对于这种收入不平等程度减缓的趋势,作者提供了三种可能的解释。首先是随着中国已经跨越刘易斯拐点,非熟练工人真实工资有所上涨,而且农村工资增加的速度高于城市工资。其次是中国农村家庭收入的增速高于城市,这是中国收入不平等下降的主要结构性力量。最后,中等收入家庭收入增速高于其他低收入家庭或高收入家庭。数据显示在2010年中国家庭收入分布中位于第25百分位和第75百分位之间的家庭比其他家庭经历了更快的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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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文章还构建了2010年到2012年间的中国收入流动性指标,有两个主要发现。第一,最穷和最富有的四分位中流动性很低,收入分布中最底部家庭的37%和最顶部家庭的52%在第二个调查年份仍维持在相同的相同的分位。第二,中国农村的收入流动性高于城市,原因在于农村家庭更可能依赖于农业生产和自营收入,而这些活动对于包括天气和市场波动在内的外部因素更为敏感,而且农村家庭受社会安全网的保护更弱。

文章的第二部分集中于分析中国贫困程度的趋势变化。为此,作者首先比较了2010年和2012年中国的贫困率水平,然后在家户个体层面跟踪贫困状态的变化。

文章采用了Foster-Greer-Thorbecke (FGT)指标来估计贫困率,而这一指标由三个子指标构成:P0,贫困人口数占比;P1,收入缺口比;P2,考虑了最贫困人口和其次贫困人口之间收入转移的更为敏感的FGT指标。而且,文章也使用了多个不同的贫困水平临界值来减轻不同贫困判断标准带来的误差。这些指标的测度表明,基于支出衡量得到的贫困水平要低于基于收入衡量的贫困水平,这意味着贫困家庭会努力在收入之外找到维持生存的方法。2010年,9%-13%的中国家庭生活在每天1.25美元的贫困线之下,14%-17%的家庭生活在每天1.5美元的贫困线之下。在农村地区,贫困率下降了7至9个百分点,远远大于城市地区贫困率的下降。

从贫困流动性的角度,文章将主要发现总结于以下图表当中。依据贫困程度的不同,中国家庭被分为三个类别:极度贫困(收入低于每天1.25美元的贫困线),中度贫困(收入在每天1.25美元和每天1.5美元的贫困线之间),非贫困(收入大于每天1.5美元的贫困线)。在中国农村,对于2010年极度贫困的家庭,72.9%在2012年走出了贫困,其余6%改善了经济状况,21.1%停留在极度贫困状态。对于那些中度贫困的家庭,80%走出了贫困,2%维持状态不变,18%贫困程度恶化。而对于那些非贫困家庭,86.4%维持了非贫困状态,13.6%落入贫困。中国城市家庭的贫困趋势和程度与农村类似,但从非贫困跌入贫困的变化更小。简言之,在2010年到2012年之间,中国的贫困程度减轻了很多,而且大多贫困状态都是暂时而非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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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依据CFPS2010年和2012年的微观调查数据,对中国收入不平等和贫困程度的短期趋势进行了分析。文章表明,在这两年间,中国的收入基尼系数有小幅下降,其背后的主要驱动力是农村和城市收入差距的缩小。贫困率有所降低,而且约三分之二的贫困家庭在2012年走出了贫困状态,这表明大部分的贫困是暂时性而非永久性的。

原文链接:http://www.tandfonline.com/doi/full/10.1080/17538963.2015.1108118

李想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