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陈守仁本科生海外交流基金2018年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8-03-29 02:50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1.陈守仁本科生海外交流基金的资助范围?

答:支付本科生参加境外交流活动所需费用,包括学术会议、科研实习、学科竞赛、学术参访交流等(暑期学校除外),交流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本次申请可资助2017年9月—2018年8月发生的项目(项目结束日期不晚于2018年9月15日)。

 

2.如何办理北京大学批件?如果没有北京大学批件是否可以申请本基金?

答:

出境手续办理详见流程:

http://dean.pku.edu.cn/notice/content.php?mc=61522&id=1363417721

a.2018年3月30日之后出访的所有学生均需要提前办理北京大学批件。

b.2018年3月30日(含)之前已经成行的校本部学生,若尚未办理北京大学批件,需提交未办理批件的说明(说明无具体格式要求,需写明具体事由,学生本人签字,学生所在院系盖章)。

c.所有医学部学生需提交北京大学批件(在医学部国际合作办公室办理)。

 

3.办理北京大学批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北京大学批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应该如何选择?

答:北京大学批件需要出国(境)前提前办理,出国(境)后无法补办,请尽早办理。

申请北京大学批件过程中,“在外费用”和“往返费用”请均选择由北京大学支付。

 

4.如果项目已确定,但是截止在提交材料前尚未获得邀请函,如何处理?

答:提交申请材料时,先提交往来邮件等信息证明即将获得邀请函。待获得正式邀请函后,及时将邀请函扫描成pdf发送到bqliu@nsd.pku.edu.cn。

 

5.申请截止前北京大学批件尚未办理成功,如何处理?

答:上交申请材料时,先提交说明证明正在或者即将在出国(境)前办理北京大学批件。待批件办理成功后,及时将批件扫描后扫描成pdf发送到bqliu@nsd.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