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2016级本科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03-16 09:59    来源: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17年3月更新

一、选拔标准和选拔方式

 

根据国际化、跨学科、学术导向的培养模式,同时依托国家发展研究院的雄厚师资,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将于2017年春季采取二次遴选的选拔方式进行招生,2016级北京大学本科生均可申请。招生人数30人。申请学生通过考核,可进入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学习。

(一)选拔标准:

1.申请学生须品行端正,具有明确的经济学研究兴趣,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性;

2.申请学生须是2016级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有明确规定不允许转专业的和已经降级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3.申请学生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并且全部成绩优良; 大一第一学期已经完成以下课程,且成绩优良;或对经济学科有浓厚的学术兴趣、较强的潜在研究能力,有志于相关领域学术研究工作:

A.《经济学原理》(4学分,国家发展研究院开设) /《经济学》(4学分,光华管理学院开设)/《经济学原理(Ⅰ)》(3学分,经济学院开设)

注:以上3组课程选修其一。

B. 《高等数学(B)(一)》及其以上水平课程(数学学院等院系开设)。

 

(二)选拔办法:

国家发展研究院于2017年春季学期公布选拔信息,学生于规定时间在北京大学及国家发展研究院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并且完成学校要求的转专业手续。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后续国发院主页相关通知。

1.初审:材料审核,确定笔试名单。

2.笔试:笔试题目覆盖经济学原理及高等数学(B类)相关内容,英文试卷,试卷中部分专业词汇注有中文翻译,学生可自由选择用中文或者英文作答。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由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组成面试委员会进行面试。

4.录取:面试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择优录取。全班人数不超过30人。

 

二、学制和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学生转入国家发展研究院后原则上不降级)。

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总学分:132学分,其中:

公共与基础课程,52学分;

核心课程,24学分;

限选课程,36学分;

通识与自主选修课程,18学分;

实践与调查,2学分。

 

注:

1、  申请学生须认真阅读国家发展研究院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培养计划,了解学习内容和难度,提前安排个人学习计划。

2、  学生进入国家发展研究院学习后,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对于在国发院继续修读研究生项目的学生,该部分课程可选择计入研究生期间学分。

 

三、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学位授予

 

学生毕业时,完成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培养计划要求课程,学分修满并符合各项要求,毕业论文通过答辩,准予毕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时,完成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荣誉学位要求课程,学分修满并符合各项要求的优秀毕业生,颁发经济学(国家发展方向)专业荣誉学位证书。

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并且符合其他毕业及获取学位的要求,即可获得荣誉学位证书:

(1)成绩排名在前30%;

(2)毕业论文是优秀论文;

(3)参加本科生科研,且成绩优异;或修读三门以上研究生课程,且成绩优异。

 

国家发展研究院将于近期安排招生说明会,欢迎关注国发院主页相关通知。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202办公室

联系人:刘博谦 陈柳利    

电话:010-62758978

邮箱:benkesheng@nsd.pku.edu.cn